本文目录一览:
- 1、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工作时间
- 2、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的 *** 是多少?
- 3、成都市新都区人才交流中心个人档案查询网址
- 4、成都有哪些人才交流中心?分别在什么地方?
- 5、成都人才中心官方网站是多少?成都宁夏街这个
- 6、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转办理条件
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工作时间
上班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2:00、 13:00-17:00(其中周四下午服务结束时间为15:30,15:30-17:00为业务学习时间),延时服务:周一至周五 12:00—13:00提供工作日延时服务,定时服务:周六 9:00—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教职认证科(教师职称评审、教师资格认定):028-86135632
对外交流科:028-86126169
教师管理科(人事 *** ):028-86696600
普通话测试科:028-86123636
行政办公室:028-86139324
职责:
1、中心承担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的集中聘用、统一管理的事务性工作;
2、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内教职工人事 *** 工作;
3、承担全市中小学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相关服务工作;
4、承担教师资格认定、职称评审等事务性工作;
5、承担成都市区域内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。近年来,中心秉承“便民专业、高效优质”的工作理念,服务成都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,努力建设教育人才和对外交流的新型智库。
以上内容参考: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官网-单位简介
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的 *** 是多少?
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*** 是:028-86696600 。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地址是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136号8楼,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,我们都将以完美的服务赢得大家的信任,我们将始终保持着“品质优越、诚信为本”的理念,以先进的管理理念,科学系统的管理 *** ,灵活的机制,不断创新,与时俱进,继续为大家提供高质服务。
人才交流中心:
人才交流是指人才根据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需要,以个人愿望和单位的需求为基础,通过人才交流活动,在不同的部门、地区、行业、单位之间交流组合。人才交流具有社会性、多样性、灵活性的特点。主要形式有 *** 、应聘、借用、 *** 、智力支援等。
成都市新都区人才交流中心个人档案查询网址
这个新都区的人才交流中心并没有专属网站,可以通过这个人才中心公布的 *** 进行 *** 咨询。也可以到现场去进行实地查询。
如果没有时间的,可以通过四川的“四川人社”APP去进行查阅和了解。
成都有哪些人才交流中心?分别在什么地方?
1.宁夏街136号,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
2.小南街南,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
3.营门口立交桥旁,成都市社保大厦1楼成都市就业局服务大厅
4.沙湾路,沙湾国际会展中心,每年大概12月有大型 *** 会
5.王府井旁,宇辉,找 *** 的地方
成都人才中心官方网站是多少?成都宁夏街这个
网页链接
成都市及区(市)县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
机构名称
机构地址
联系 ***
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136号 028-62810217
成都市高新人才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高新区南区:天府三街ICON大源国际中心A3栋3楼;西区:高新西区天目路2号高新西区政务服务中心19号窗口;成都天府空港新城政务中心:新民乡迎宾大道2号;双创:天府五街200号菁荣国际广场双创政务中心11号窗口 南区:12333、028-85184900;西区:028-64332600;新城:028-85184900
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才事业发展中心 四川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846号 028-68772536
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锦江区南三环路二段901号 028-86625426/86625427
成都市青羊区人才技术交流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三街2号 028-86254925
成都市金牛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二楼 028-87705570
成都市武侯区人才流动开发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22号楼3单元(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) 028-85057886
成都市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 四川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巷2号附3号就业、社保、医保服务中心 028-84310104,028-84310760
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 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 028-84852133,028-84856551
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 028-83666501
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政务中心C区二楼 028-83994761
成都市温江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温江区大南街五环广场7号3楼 028-82721985
成都市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 四川成都市双流区正通路555号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 028-85834707
成都市郫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郫都区南大街何公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028-87885231
简阳市人才交流中心 四川成都市简阳市射洪坝松林路333号 028-27226488
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(紫荆城对面) 028-89741026
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(集中报到期:政务大厅一楼A区27号、28号窗口;日常办理:市 *** 第二办公区8楼803办公室) 028-83886260
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四川成都市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 028-88793300
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崇州市崇阳镇永康东路38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1楼 028-82203533
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段89号 028-84997012
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 028-88222798
蒲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工业南路16号 028-88555995
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新津县瑞通路146号 028-82555577
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青羊区金盾路57号 028-86696600
成都市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中心 四川成都市锦江区提督街54号 028-86610504
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转办理条件
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转办理条件
登陆成都人才网,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,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。下面是我分享的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转办理条件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一、政策依据
(一)《 *** 中央组织部、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》(人发〔1996〕118号)。
(二)《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 *** 试行意见的通知》(成人发〔1997〕50号)。
二、办理条件
(一)与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)签订的人事 *** 合同在有效期内(档案管理费逾期半月,不足一月的.,按一月收取)。
(二)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市人才中心的,须先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,方能转出档案。
(三)户口关系托管在市人才中心的,须将户口关系转出。若不能在转档前转出的,由档案接收机构出具拟迁户证明、本人亲笔书写承诺,可申请户口暂留,但须尽快迁出。
(四)存档类型为单位 *** 的,须凭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、《减少 *** 人员登记表》到市人才中心7楼701窗口将存档类型转为个人委托后,方可转出档案。
(五)在市人才中心办理《生育一孩服务证》的,须办理《独生子女光荣证》、小孩上户手续后,方能转出档案。
(六)档案转往地要求
1.成都市外的 *** 所属人才中心、党政机关、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、普通高等院校(民办除外,且限升学办理);
2.成都市内的 *** 所属人才中心、国有企事业单位、党政机关、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。
(七)各存档类型的转档要求
1.“保留人事关系”存档
在市人才中心存档类型为“保留人事关系”的,档案材料须齐全,方能转出档案、调动人事关系。
(1)档案从学校转入的国家统招毕业生,若符合条件,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。
①条件:国家统招大专、本科生毕业工作满一年,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半年。
②流程:
a.登陆成都人才网()下载《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》;
b.按照要求填写《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》(须用人单位盖章);
c.提交《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》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至市人才中心。
(2)档案从其他单位转入市人才中心的,档案内须有如下材料:
①转正定级材料,由原档案存管单位出具;
②行政介绍信,由原档案存管单位出具;
③工资介绍信,由原档案存管单位出具;
④现实表现证明,由原档案存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;
⑤婚育证明,由原档案存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及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,如系未婚,则不需出具;
⑥离职文件,原工作单位为国有企事业单位、党政机关,且系在编者提供。
⑦以下人员档案内不需转正定级材料、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:
a.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家统招大专、本科生;
b.毕业未满半年的硕士研究生。
上述两类人员符合条件后,由市人才中心为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。
2.单纯存档
在市人才中心存档类型为“单纯存档”的,或档案转往街道办事处,市人才中心不负责办理人事关系调动。
三、办理流程
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调档:
(一)调档函(入伍通知书、录取通知书、公招录用文件、商调函或档案接收证明),凭入伍通知书、录取通知书、公招录用文件调档的,还需提供复印件。
(二)有效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1份(如系代办,则提供委托书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、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)。
(三)婚姻生育相关证件:
1.已婚未育者:结婚证原件、复印件1份;
2.已婚已育者:结婚证、独生子女证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;
3.再婚或离异者,还需提供离婚证、《离婚协议书》(须加盖民政局鲜章)或《法院离婚判决书》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
四、特别提示
档案转入时,原存档单位未按规定出具相关证明(现实表现证明、婚育证明),未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(转正定级、行政介绍信、工资介绍信)的,档案转出时,市人才中心不能出具相应证明、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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